| 项目名称: |
AFS国际文化交流项目 |
| 国际合作单位: |
AFS 国际组织 (AFS Internationa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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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教育类别: |
基础教育 |
| 所属平台: |
承担政府委托的重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|
| 业务部门: |
中外师生交流部 |
| 项目历史与概要: |
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自1982年与AFS组织合作开展中学教师交流项目,1997年始开展中学生交流项目。目前,累计有1100多名来自全国29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中学教师赴亚洲、大洋洲、北美和欧洲的9个国家参加国际文化交流项目;共派出1300多名高中学生参加年度的国际文化交流项目,分别派往世界27个国家;接待外国学生超过400人。 |
| 项目特点: |
1、公益性、民间性、志愿性、国际性;
2、51个伙伴,77个国家,90年历史;
3、丰富资源,直面交流,全球管理;
4、增进认知,提高技能,加深理解;
5、促进正义,推进和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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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参加者条件: |
(一)交流学生条件: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、身心健康;
3.性格开朗,积极进取,社交能力强,有较强的生活自理和环境适应能力;
4.兴趣广泛,知识面广,学习能力强,并熟练掌握一门外语;
5.有参加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意愿;
6.家长支持,并且有能力承担相关费用。
7、15-17周岁的高中一年级在校学生(因国别而异)。
(二) 交流教师条件
1、 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身心健康;
2、 现任中学英语教师,热爱教育事业,有志于长期从事中学英语教学;
3、 有较强的教学能力,能胜任对外汉语教学工作,有对外汉语教学资格者优先;
4、 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,能够适应不同环境和文化;
5、 知识面广,有较强的社交能力,性格开朗,易于沟通;
6、 已婚,年龄在25—40岁之间,2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;
7、 由所在学校推荐,并保证准时回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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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开展时间: |
年度项目:春季项目每年2月—12月;秋季项目每年8月–次年7月;学期项目:春季项目每年2月—6月:秋 |
| 开展地点: |
分别在中国与AFS伙伴组织所在国家 |
| 报名时间: |
每年大约在11—12月 |
| 经费安排: |
1、 根据AFS国际组织对不同国家制定的标准,AFS学生需要支付数额不等的项目费用,包括:
(1) 伙伴组织接待费用、国际项目管理与协调费用;
(2) 全国管理办公室和各地项目活动经费及管理费用;
(3) 国际往返机票;
(4) 抵达目的地国家时机场接机和回国时的送机服务;
(5) 国际医疗保险;
2、 部分接待组织科提供数额不等的奖学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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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联 系 人: |
章竹、李阳、刘建伟、麻东野 |
| 联系方式: |
电话:010-66410731,66418220 传真:010-66416156 |
| 电子邮件: |
junezhuzhang@hotmail.com |
| 备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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